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本报讯 7月31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并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重庆第一部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
《条例》增加了推进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新兴领域著作权运用的规定;增加了支持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等规定,并对专利导航服务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了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地理标志产业等规定。
在对科学技术人员进行产权激励方面,《条例》规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可以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此外,《条例》还鼓励和支持城市形象标识等申请注册商标,打造文化旅游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海外布局,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