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 | 祝文明 | | | | | | | | | 本报讯 (记者祝文明 通讯员黄 硕北京报道)知名艺人周迅发现《苦女人周迅——爱情是伤人利器》一书中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使用“周迅”姓名,并引用多幅周迅肖像。为此,周迅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该书的出版发行单位——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本周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出版发行该书籍,并从市场上收回所有已发行的书籍,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5万元。 周迅在起诉书中称,由上海本周图书有限公司创作、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版、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苦女人周迅——爱情是伤人利器》一书中,书名、封面、书脊、内页等众多显著位置突出使用“周迅”姓名,系盗用周迅姓名的侵权行为,另外在这些位置整幅突出使用周迅肖像多达27幅,系对周迅肖像权的侵权行为。 周迅认为,该书还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信息,给周迅造成了持续的伤害,严重损害了周迅的名誉权。 周迅表示,她经过多年的努力获得海内外多项大奖,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上述4家公司借周迅的知名度故意制造噱头,制造虚假消息,吸引公众注意,借以提高该书的销量和售价,牟取巨额商业利益。在周迅发出律师函商榷解决方案后,4家公司仍然拒绝承认错误,推诿拖延,故诉至法院。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