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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不能承受之重

2012-07-19
作者: 广  宇            

我国非物文化质遗产法颁布实施已一年有余,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重申请轻保护”的现象仍然存在。在非遗的文化属性和经济价值之间,不少地方只选择了后者却忽略了前者,致使文化资源日益沦为商业资本的附庸。近期佛教名山纷纷寻求上市的现象,进一步触及了公益事业与商业运营之间的界线。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承受不起这样的伤害。
继陕西一家财神庙筹划借壳上市之后,近日,素有“南海仙境”之称的观世音菩萨道场普陀山,传出组建旅游公司两年之内上市融资的消息。至此,四大佛教名山相继开启上市之路。再加上备受关注的少林寺、法门寺上市风波,“非遗概念股”呼之欲出。
虽然普陀山方面一再声明,上市计划不涉及宗教资产,不包含景区门票,也不包括寺庙,但是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资产,无不依附于佛教圣地而存在。普济寺、法雨寺、紫竹林、南海观音等千年道场以及正式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观音文化,被捆绑和利用,成为招商引资、上市圈钱的金字招牌。
保护文化遗产不是为了吸引游客和提振经济,而是拯救被城镇化迅速改变的山川地貌和风土人情。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田青曾痛心地指出,今天经济发展的速度有多么惊人,我们的传统文化消失的速度就有多么惊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本身已经捉襟见肘,不幸的是,一些地方对非遗的开发热情远远大过保护理念,致使大量文化遗产被绑架、被扭曲、被商业化。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奉金钱为神明的社会,将诞生怎样的伦理道德,一个只想谋取商业利益的组织,会如何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我们同时怀揣着希望,一个有着千年文化历史积淀的精神家园,能够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向价值和精神影响,而不是在商业闹剧中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