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因涉嫌销售未经授权的“奥特曼”形象玩具,上海世纪华创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将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两起案件。
上海世纪华创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系一家中国专业的品牌授权服务提供商,是日本园谷制作株式会社创作的“奥特曼”系列作品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版权代理公司。2012年初,原告发现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沃尔玛超市销售包装名为“超时空超人”、“百变超人”的玩具(分别为两案涉案玩具),超市内售价均为29.9元。玩具是由若干个人偶和剑、盾、弩等塑料制品构成,其中玩偶和外包装使用了《奥特曼》系列作品中的动漫人物及动漫形象。玩具中涉及的动漫人物和形象均未取得原告的合法授权。
上海世纪华创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认为,被告作为全球知名的大型连锁超市公开出售没有经过合法授权的玩具,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停止销售上述玩具并销毁剩余玩具,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胡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