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乐高博士有限公司(下称乐高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作出的对自然人董海平在“玩具”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LEDAI”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的异议复审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高公司认为,“LEDAI”同乐高公司的“LEGO”系列商标在整体外观上近似;而其拥有的“LEGO”系列商标在“玩具”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董海平注册被异议商标具有明显的傍名牌恶意,因此“LEDAI”同
“LEGO”系列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被诉裁定核准“LEDAI”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本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胡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