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亚心网 2015年1月29日,乌鲁木齐高新区工商分局查结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案件。
2014年,市民许贵民从网上采购了矿泉水瓶、瓶盖、商标标识等配料,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宫乡三工村七队出租屋内生产假冒康师傅、农夫山泉牌矿泉水,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年7月,此案移交乌鲁木齐高新区工商分查处局。
经查明,许贵民用自来水灌装生产的康师傅、农夫山泉矿泉水经康师傅、农夫山泉商标所有人鉴定为侵权商品。许贵民已生产康师傅矿泉水10000瓶(550ML)、农夫山泉矿泉水4500(550ml)瓶被当场销毁,案值19000元。高新区工商分局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许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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