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在中国,“稻香村”是一枚商标,由于历史的原因,分为“北稻”和“苏稻”或者“北稻”与“南稻”,即一个权利主体在北京,另一个权利主体在苏州。于是有了后文所述之故事与事故!
我们先看看刚刚发生的故事。
今年的9月10日,位于北方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苏州稻香村(“苏稻”)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北京稻香村(“北稻”)3000万元。位于南方的“苏稻”很快做出回应,10月12日,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苏稻”)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稻”)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北稻”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的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原告“苏稻”115万元。
这两个前后时间相差不足一个月的涉及“稻香村”商标的法律纠纷案件,是2018年之前发生的系列“稻香村”商标案的延伸与升级。
我们再看看以往的“北稻”“苏稻”互殴事故。
无论是始于1773年的苏州稻香村,还是始于1895年的北京稻香村,都是百年老店,经营的都是以苏式糕点为代表的南方糕点。在北京稻香村作为第三人参加的苏州稻香村诉商评委的案件中,北京稻香村承认自己的成长历史不如苏州稻香村悠久。清朝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 开业的北京稻香村,在1949年前后曾长期中断经营。现在的北京稻香村是1983年由北京东城区的北新桥街道重新开办的。即使是从1983年算起,经过30多年的使用,北京稻香村在我国也发展成为极具影响力的老字号,在很多消费者眼中,北京稻香村生产和销售的糕点是北京特产的代表,享有较高的声誉。
从“稻香村”的文字商标来看,最早由保定稻香村新亚食品有限公司注册,2014年转让给苏州稻香村。北京稻香村目前合法注册有“三禾”“北京稻香村”等商标。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原本一北一南,各自经营,相安无事。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市场主体商标意识的不断增强,进入新世纪以来,苏州稻香村扩大经营,计划在跨地域的电商平台打开全国市场,与北京稻香村的矛盾遂逐渐爆发并迅速升级。
2006年苏州稻香村申请注册“稻香村及图”商标,其扇形商标图案和北京稻香村长期使用的图案太过近似,北京稻香村提出了异议,此后的十多年间,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双方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展开了长期的诉讼战。
“北稻”“苏稻”的商标之争已经烽火绵延13年,曾一度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源于“稻香村”品牌的历史发展,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的商品质量均得到了我国消费者的认可,而在“北稻”“苏稻”连年的商标争夺战中,却让一些不法商户乱中取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稻香村”的品牌声誉,“北稻”“南稻”各有所失。这是“北稻”“南稻”始料不及的。
9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和10月12日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的判决,坊间戏称之为类似于足球比赛的“主客场作战”,“北稻”“南稻”各胜一场。由此,社会公众产生了疑虑:法律、法院、法官,究竟哪个环节出了故障?
“北稻”“南稻”的“稻香村”商标讼争持续发酵,很自然地令人联想起数年前发生的案情类似的“杜康”商标纠纷案。“杜康”商标纠纷案涉及三家企业,案件的结局是三败俱伤,无一幸免,“杜康”商标价值也严重缩水。
因此,对于“北稻”“南稻”的“稻香村”商标纠纷案,我认为,不能武断地评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的判决,即不能对上述两家法院的判决给出一个“对”或者“错”的判断。综观“北稻”“南稻”企业发展和商标使用的历史及现实状况,“北稻”“南稻”各自有“道”,而此“道”又非“盗”。两家企业的管理层应当懂得企业经营之道与商标运营之道,这两“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我国企业家而言,都非常“道”。企业在市场环境中求生存,谋发展,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纷争是必然的。而矛盾与纷争的解决,是有多种途径的。
“北稻”“苏稻”诉讼多年,空耗精力,得不偿失。本来是在国内地分南北的两家企业,所生产的“进口”商品针对北方南方消费群体的不同口味,已经在市场上各领风骚。通过扩大再生产,“北稻”“苏稻”商品的影响力早已波及全国,同类商品的生产厂家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如果同类商品使用的又是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法律纠纷自然难以避免。
商标权是企业享有的民事权利之一,民事权利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四条途径,并非只有诉讼一条路可走。“北稻”“苏稻”均为百年老店,其所生产和经营的商品都是中国消费者所热衷的“进口货”。中国市场足够大,“北稻”“苏稻”吃不下。
市场竞争,残酷无情,优胜劣汰,自然法则。带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家们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尝试根据我国的《商标法》及其相关的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加之传统的民间智慧,创造性地破解残酷的自然法则。
既然“北稻”“苏稻”各自有“道”,我们希望“两稻”继续保持商品的味道,提高商品的质量和商标运营能力,不希望“北稻”“苏稻”互殴的情形持续下去。(孙国瑞)